(关丹10日讯)36岁女子为爱借钱给面子书上相识的“拿督”级商人周转生意,最后更把提款卡也邮寄给对方,损失2万4780令吉。
经面子书上相识两年,自称为“拿督”的男子,向女事主声称本身经营天然气与燃料生意,并向女事主要求借钱周转。
居住在联增的女事主把钱汇入户头以及移交提款卡给该名男子之后,发现再也联络不到对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直至昨晚女事主才向警方报案。
彭亨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莫瓦兹警监指出,女事主控诉她与男子自2017年10月相识,不久之后男子就开口要求向女子借钱,女子先后3次把钱分别汇款到3个不同的户头,直至今年5月为最后一次汇款。
他指出,女子除了汇款外,更在2018年2月邮寄提款卡给对方,惟之后便再也联络不上该名男子。
女事主昨晚在淡马鲁警区报案,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0年、鞭笞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