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2名华裔拿督级人士涉嫌与律师串谋,以伪造文件解冻新山东北区避兰东27片土地,今日被带上法庭面控,各面对27项指控。由于3名被告皆否认有罪,承审推事谕令每人各以3万8000令吉保释金及两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需交出护照至案件审讯结束。
3名被告分别是拿督斯里李万兴(51岁)、拿督张志兴(43岁,译音)及卢庆顺(36岁,译音)。据庭上披露,李万兴是柔佛志愿辅助警察部队指挥。来自槟城的张志兴则是槟城某商会主席,卢庆顺则是柔佛人权律师团其中一名成员。
控状显示,3人披控于2015年9月30日,在依斯干达城土地局,通过向当局提呈27封伪造的个人收回冻结表格(Borang 19G),以解冻27片位于避兰东的土地。
李万兴与张志兴的行为涉嫌触犯刑事法典468条文(以欺骗为目的伪造)。在上述条文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卢庆顺的行为涉嫌触犯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并可在刑事法典468条文下被判刑。在上述条文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由于3名被告各面对27项控状,令法庭通译员需花上超过一小时念出控状。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寻求保释候审。
主控官法丽达以本案涉及众多地主、土地价格不菲及被告可能潜逃为由,要求推事拉茜达批准,3名被告以每条控状8万令吉,或每人各216万令吉进行保释,但遭被告代表律师奥玛古迪反对,双方唇枪舌剑长达20分锺。
奥玛古迪以保释金并非惩罚性金额,以及其当事人被控不等于被定罪为由,向承审推事要求减低保释条件。
最终,推事拉茜达批准,3名被告每人以3万800令吉保释金,及需以两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案件审讯期间,被告需交出护照,及每月定时向警方报到。
推事也谕令,案件展延至本月17日过堂,让双方进行文件交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