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7日讯 ) “2017年巴生皇城国际马拉松赛”参与者遭撞后逃,最终导致马拉松选手翁玉碹脑死不治案,巴生推事庭今日裁定肇祸司机兼被告张添霖(译音)罪名成立,即日起被判监禁4年,罚款7000令吉,并吊销驾照3年!
推事罗斯里兹表示,被告的判期将于本月27日开始生效;若被告无法缴还7000令吉的罚款,则将增加监禁7个月作为取代,至于其驾照则从即日起被吊销,3年内不能获得驾照。他更补充,被告张添霖如果重获驾照,这起案件也将永远记录在其驾照上。
此案今日在巴生推事庭审理,辩方律师拉维尼古在听闻判决后,当场为被告求情暂缓监禁,以便申请上诉重新检讨被告的监禁刑罚一事,遭到检控官艾玛蒂雅妮的极力反对,最终要求遭到推事罗斯里兹驳回。
罗斯里兹指出,有关案件并没有存在任何特殊案情,不能因此打开先例,否则以后所有嫌犯在被判刑之后,都会效法以此案作为先例,要求法庭轻判和暂缓监禁。
被告张添霖(30岁)原本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下被控,随著马拉松选手翁玉碹重伤不治后,检控官决定加重其刑罚,改控相同法令的第4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在案件审讯过程中,控方代表律师曾因其他两位伤者无法出庭作证,而提出展延审讯的要求。惟,辩方代表律师则以此案已多次展延为由,要求此案在今天必须要有判决结果。
辩方律师今天曾数度尝试提出上诉,以将此案控状转换回原先的鲁莽驾驶罪名,并要求控方出示被告鲁莽驾驶的证据,惟检控官表示调查已有结果,不需要再提呈任何证据。
去年12月10日凌晨4时30分在巴生加埔2哩,从巴生往加埔方向的车道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失控撞向正在参与巴生皇城国际马拉松长跑的人群,造成3名马拉松男女选手被撞至重伤。
其中44岁的女选手翁玉碹的伤势最严重,其头部多处受重伤,头盖骨裂且脑出血,情况危殆,后来也从巴生中央医院转至双溪毛糯医院接受治疗,惟在医院挣扎多天后,最终于2018年2月23日宣告不治。另外2名伤者,则是37岁巫裔男子头部受伤,以及40岁巫裔男子左脚踝受伤。
肇祸司机张添霖在撞到死者当下并未停车,结果在逃离现场过程又撞到其他2名巫裔男子。警方事后逮捕被告,惟证实被告当时并未醉酒驾驶或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