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7日讯)年轻巫裔保姆被控虐待6个月4天大的女婴不认罪,怡保地庭法官允许被告以一人担保及5000令吉保外审候,案订5月17日过堂。
27岁的诺阿米拉(27岁)周三被押往怡保第二地庭面控,全程低头避开镜头。
控状指她于去年3月22日下午2时,在斯里曼绒一间桌球中心虐待由其看顾的女婴诺娜莎杜。
被告因此抵触儿童法令第31(1)条文(即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在同样法令下,一旦被定罪,将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通译员对其读出控状后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其代表律师玛辛即向法官阿兹曼求情,希望被告获保外候审。
玛辛也希望法官减少由副检察司纳兹林提出1万令吉的保释金数额。
他说,被告丈夫是一名罗里司机,月薪只有1600令吉,而且尚有3名孩子,分别是6岁、3岁和3个月大的孩子待养,其中幼儿还在喝人奶。
阿兹曼过后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被告丈夫今日也现身法庭支持太太。
早前报导,保姆涉虐婴事件爆发后,受重伤的女婴被送往曼绒医院时已经非常虚弱,而且身上还有数道旧伤痕,虽经抢救仍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