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一名销售员因涉嫌用3500令吉购买私立大学假文凭,周五被带上法庭面控,惟否认有罪!
现年34岁的被告威嘉亚古玛, 被控于2018年1月18日下午2时40分,在斯里白沙罗镇某间快餐店,支付3500令吉给予莫哈末阿米尔,通过不正当方式取得一张以莫哈末阿米鲁哈金为名的商业课程文凭,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罚款不超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9日过堂
被告否认有罪, 获准以3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此案亦将转交莎阿南法庭审理。
根据报导, 被告威嘉亚古玛周四亦因涉及其他假文凭案,而在莎阿南法庭面控,法官当时批准被告的保释要求,并择定案件在4月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