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高庭今日判决,内政部必须赔偿1000令吉予政治漫画家祖纳,作为政府在2017年10月将其作品《通吃超人:偷窃英雄》(Sapuman-Man of Steal)列为禁书长达10个月的损失。
祖纳的代表律师再益玛烈指出,高庭高级助理主簿官莫哈末费道思谕令政府需赔偿1000令吉,作为禁售此书的特别赔偿的要求。
漫画家祖纳的真名为祖基菲里,他今日并没有出庭,其代表律师再益玛列是在高庭做出裁决后,对媒体发表上述谈话;代表内政部及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为贾米拉。
《通吃超人:偷窃英雄》是在2015年9月出版,以漫画的形式来嘲讽揶揄时任执政党国阵政府的贪腐情况;而内政部在2017年10月遭政府引援1984年印刷及出版发令,以“或将危害公共秩序及影响民众思想”为由,将之列为禁书,禁止祖纳的作品售卖长达10个月。
祖纳是在去年1月2日入禀法庭申请复核申请,要求撤销内政部长查禁其漫画的决定 ,并在将内政部长和大马政府列为此案的答辩人。
他要求撤销内政部长在2017年10月3日向上述书籍所发出的禁令,同时要求宣判这项禁令不合法,因此举违反联邦宪法及超越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第7条文的权限。
高庭在去年8月9日获告知,总检察署接获来自内政部的信函,证实暂代内政部长职的首相敦马哈迪在8月2日决定撤销《通吃超人:偷窃英雄》于2017年10月3日于宪报上颁布的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