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日讯)金正男遇刺案中的越南籍被告段悌香的代表律师郑宝德表示,尽管段悌香最终改以面对伤人罪,辩方也对法庭的判刑感到满意,但辩方仍坚持控方上个月突然撤销印尼籍女被告西蒂艾莎的谋杀控状,对段悌香而言是不公平的。
“这对我的当事人相当不公平,为什么另一名被告可以被撤销控状,而我的当事人却不行,难道这不是持双重标准吗?”
郑宝德今日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如是表示。
他解释,总检察署最终会以替代控状提控段悌香,是基于越南政府及越南驻马大使馆提出的陈情书,才作出的最终考量。
“我们一直与越南律师公会互相配合,希望能够通过双方的努力来协助段悌香,而对于今日的裁决我们是乐于接受的。”
询及这是否是律师团队认为的“美好结果”时,另一名代表律师纳兰星表示,这结果确实是令人满意,毕竟此案已耗时约2年。
郑宝德解释,根据大马刑事程序法典,每个囚犯都可获得豁免1/3的刑期,由于段悌香是于2017年2月15日被捕,因此扣除1/3刑期后,预料段悌香可在今年5月4日刑满出狱。
郑宝德今日在法庭内以2项主要理由为段悌香求情,即在控方提出交替控状后,被告选择认罪和承担责任,同时此举也为法庭省下审讯时间。
他说, 段悌香从被逮捕至今,在警方调查过程中,一直诚实并给予配合。“段悌香的家境朴实,她在5个兄弟姐妹中排行第5,母亲在2015年逝世,而父亲则在越南战争中失去了一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