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3日讯)雪州贸消局执法组主任阿兹曼强调,网络商家常要求客户私讯(Private Message, PM)的作法,必须符合1999年消费者法令第145条文的要求,才可以与客户进行私讯,唯消费者也需要特别小心。
他透露,雪州贸消局接获消费者投诉,针对面子书一家具店专页没有列出物品价格,因此于日前下午2时25分,拉大队到沙登斯里肯邦安的店面进行取缔行动。
“一名在面子书专页做网购的家具商,因没有列出产品的完善资讯,抵触1999年消费者法令第145条文而遭受雪州贸消局取缔。”
阿兹曼透露,雪州贸消局在取缔有关家具店后,发现家具店的名字跟面子书专页上的资讯有不一样,这对消费者不利。为此,当局特别召开记者会发布此消息,提醒民众网购要小心。
需遵守电子交易法
他指出,有关家具网商的面子书专页非常活跃,产品种类繁多。客户留言也过百,生意额应该不错。不过,问题就出在面子书专页的公司名称和现实店名有出入。
他表示,从事网络买卖者必须遵守1999年保护消费者法令,以及2012年电子交易法令,如果没有遵守消费者法令所规定的8项要求,一旦罪成,最高被罚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民众网购要谨慎
阿兹曼披露,雪州贸消局今年初共接获1279宗投诉,其中194宗属于网络购物案例,占投诉总数的15%。
贸消局促请民众网购务必要小心谨慎。
阿兹曼指出,去年2018年全年,雪州贸消局接获投诉总数7729,网购转账的案例1195宗。与去年数据相比,网购的案例有明显上升的趋势。唯,投诉者的目的的大多数只要商家交货或退钱,所以暂时没有商家被控上庭而被定罪。
他透露,8项规定包括网商公司的注册名字、网商公司的注册号、网商公司的电邮、电话和地址、商品或服务的主要资料、商品与服务的完整售价,包含运输费和其他附加费用、付款方式、保质期,条款和条件要清楚及预计货物运动时间等。
他强调,政府要求网络商家在自己的网购平台有列出货物的详细资料和价格,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而不是为难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