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一名23岁巫裔女子午夜时分在新山市乘坐电召车,不料却上错狼车遭假冒电召车司机的外籍男子企图强奸。
尽管该名色狼事后逃之夭夭,但警方在掌握情报后,在案发隔天成功逮捕该名假冒电召车司机的31岁巴基斯坦籍男子。
新山南警区主任沙胡利乃是于今天晚上,向媒体发表上述案件详情。
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受害人是于本月7日晚上约11时55分,在耶耶亚哇路旁的国油油站使用电召车服务,本拟前往拉庆,但却遭伺机在旁的色狠盯上。
沙胡利乃表示,司机佯装是受害者召来的电召车,令受害者在没有仔细检查的情况下,坐上色狼的国产奔舒娜轿车后座。
他表示,在上车不久后,受害人发现该名嫌犯一直在同样的地点附近徘徊,而不是前往拉庆的道路而起疑,并责问该司机。
“当嫌犯将车开到敦阿都拉萨路靠近陈唱摩哆大厦一带时,突然停下车子,从汽车驾驶位置直接闯入后车座,对受害者上下起手进行非礼。”
他续披露,受害人激烈挣扎,期间踢了狼司机一脚,随即打开车门想逃离,但却失去重心以仰卧姿态跌出车外。嫌犯趁机扑向受害者,强行脱掉受害者的裤子,进一步性侵。
“受害者高声呼救,结果换来嫌犯对她搧耳光。无论如何,嫌犯施暴三至四分锺后,将受害人弃在路旁后离开。”
受害者过后通过旁人协助,前往拉庆警局报案。
初步调查显示,受害人无法证实本身是否被强奸,因她并无感到私处有痛楚,惟感到嫌犯在其私处射精。
警方检查后发现受害者肢体没有严重受伤,并已将受害人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检查,以获取证物进行脱氧核糖核酸检验,以鉴定嫌犯身份。
沙胡利乃表示,案发第二天即本月8日晚上11时许,一组新山南警区重案组警员根据案发地点附近的闭路电视所获得的视频线索,成功在新山敦阿都拉萨路旁逮捕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
该名男子落网后,向警方承认涉及此宗案件,同时也承认自己假冒电召车司机。
沙胡利乃表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及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展开调查。
警方已获准将嫌犯被延扣6天,至本月14日,以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