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3年前一名保安员涉嫌割喉奸杀17岁女友案,槟城高庭今日宣判被告达米兹亚古表罪成立,被告将在1月31日出庭自辩。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都瓦哈今日表示,由于表面证据充足,所以被告谋杀和强奸的表罪成立。
他说,死者的致命伤是被割喉,而这显示被告蓄意致死。
他说,根据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化验报告显示,死者的私处也证实有被告的精液,而且私处有新的裂痕。
因此,被告被判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此条文下罪成者,唯一的刑罚是强制性死刑。此外,被告也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20年及鞭笞。
此案的主控官为再纳多,被告辩论律师也是耶谷。
来自槟城峇六拜的22岁被告达米兹亚古,是被控于2015年10月25日早上7时30分至傍晚7时30分,在公巴新市镇某组屋单位内,杀害17岁女友英丹苏莱雅。
除了谋杀案,被告早前另涉及强奸一名女书记,早前在槟城地庭认罪,而被判坐牢10年与鞭刑2下。
较早前,被告在高庭准备受审时,突然承认奸杀女友罪名,还表示愿承担责任接受死刑判决,还请求死者父母原谅。
不过,随著律师指被告疑患有精神病,高庭暂时不接受被告的认罪。不过,当被告被送往精神病院接受观察1个月后,证实他并没有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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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
谋杀中五女学生案 保安面对强奸罪控状
(槟城16日讯)早前被控谋杀中五女学生案的20岁直落公芭中学保安塔米兹,今日再被带上浮罗山背推事庭,面对强奸罪的控状。
“20岁保安谋杀17岁女友”案件,发生在去年10月25日,从事保安工作的塔米兹怀疑就读中五的女友另结新欢,找上死者位于直落公芭的组屋住家单位,把死者先奸后杀。
警方在事发当天立即逮捕塔米兹归案,而塔米兹在去年11月6日以谋杀罪名被控,今天再次以强奸罪名被控上浮罗山背推事庭。
塔米兹是以触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被控上庭,今日在庭上没有发言,审讯过程中全程低头,未发一声,而推事诺亚祖预定3月22日再过堂。
至于面对的谋杀案罪名,推事诺亚祖也定在3月22日过堂,在11月6日首控上庭时,嫌犯塔米兹没有任何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