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巫统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早前被控4项洗黑钱和报假税罪名,地庭今日择订此案于10月8日过堂。
地庭法官罗兹娜是基于,辩方申请将此案转移至高庭审理,而高庭将在明天聆审此申请,故做出上述决定。
沙菲宜的代表律师哈韦恩德吉星告诉法庭,辩方是在9月24日提出申请,而主控官阿夫扎尼占并没有提出反对。
罗兹娜也逾令控方在2周内,把所有相关文件,提呈给辩方律师。
沙菲宜迟到引不满此外,此案原订在今早9时开庭,却因沙菲宜迟到而被迫延迟,引起法官不满。
“请尊重法庭时间,至少要有礼貌地通知法庭。”
哈韦恩德吉星便站起来,向法官道歉,并解释其当事人在出庭前,先去了诊所一趟。
哈韦恩德吉星较后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披露,这宗洗黑钱案与其他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和反恐融资法令(AMLA)的案件不同,相当复杂。
他说,此案会涉及宪法和律师费用的课题。
同时,沙菲宜表示,他将在明天向高庭申请,撤换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
“这(申请撤换主控官)会在高庭进行。没必要在这里(地庭)申请,因此此案会转移至高庭审理,明天就会发生(提出申请)。”
他也说,控方目前只提呈了银行文件和警诫供词予辩方。
66岁的沙菲宜也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于今年9月13日被控上法庭,分别面对两项接收属于纳吉的430万令吉和520万令吉两张支票存入其私人银行户头,以及两项没有针对这两笔款项报税。
沙菲宜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AMLATFA)和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不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AMLATFPU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