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1日讯)华裔父亲被控暴力对待2名亲生儿子而面对2项控状,惟不认罪,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案定10月23日过堂。
这名4 7 岁的水果贩商欧国炎(译音)今早在爱极乐地庭面控。其印尼籍妻子妻子带著其中一名儿子现身。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8月13日晚上8时30分,在帆加南玛班底住家内,以监护人身份,用手打8岁儿子的手、胸部及掌掴。第2项控状则是在同个时间及地点,以监护人身份,用手打5岁儿子的手,并把烟蒂丢向儿子。
2项控状皆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莎芝琳娜蒂雅希望法官依丽莎白峇雅湾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避免案中的2名受害者是被受害者骚扰。
被告在通译员的协助下表示明白控状内容,但不认罪,同时在求情时也强调目前已跟印尼籍妻子和好如初,住在同一屋檐下,本身为家里的唯一支柱,希望保释金可减至最低。
依丽莎白峇雅湾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由妻子保释,孩子的监护权也必须归于妻子。此案将于10月2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