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7日讯) 关税局侦破两起香烟及酒类的走私案,逃税数额高达1000万令吉。
关税局副总监拿督祖基菲里耶亚指出,这两起案件于本月2日,在雪兰莪巴生港口被揭发,并在现场逮捕2名36岁及48岁的印裔男子。
他说,这批走私烟及酒类是通过货柜车以二手汽车配件之名向当局申报,试图鱼目混珠,将走私香烟及烈酒运入大马境内。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当执法人员正在截查一辆罗里时,仔细搜查后,发现罗里内藏有1050万条名为(U2 Full Flavour)的走私香烟,未缴的税额高达800万令吉,当场人赃并获。
仍在查幕后黑手
而另一起走私案件,则起获180万条名为(DinX)的走私香烟及2600公升的走私烈酒,未缴的税额则高达200万令吉。
他表示,关税局仍在调查这两件走私案的幕后主使者,但他们相信,这批香烟是由越南制造、烈酒则在印度生产。
当局援引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 (1)(e)条文,将他们延扣5天以协助调查。
根据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 (1)(e)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有关充公物品价值的最低10倍或最高不超过20倍,或被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祖基菲里耶亚指出,大马关税局在2016年共充公了8.8亿条香烟,在2017年共充公1.2亿条香烟,而在2018年截止至8月31日 共充公480条香烟。
他说,2018年充公的数量较少但走私香烟案件较多。
他表示,已向一些销售走私香烟的零售店采取行动。
同时,他呼吁所有业者不要购入那些没有被缴税的或不合法运进来马来西亚的走私香烟。
“所有的进口物品必须拥有准证及马来西亚关税局所批准的标签。”
他强调,希望大众可以遵守此发令,但凡任何携带香烟及酒类等进入我国者,必须提前向有关当局申报和获得准证,否则将被依法对付。
“我借此机会呼吁市民帮助大马关税局打击走私,特别是香烟、酒类、鞭炮、毒品及车辆等,并且不要从事此类活动。”
祖基菲里耶亚表示,走私不仅损害国家的税收损失,也对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福祉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