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洞27日讯) 一名25岁男子通过报章招聘广告求职,却坠入诈骗圈套,不仅所提交的银行户头和身份资料遭盗用,还将于9月上庭面控!
事主沈祥坪申诉,他是在去年12月觅得一份工作,当时雇主要求他开设3个银行户头,作为工作用途,事后更以各种理由,声称需要暂时收住他的银行卡。
他坦言,由于已经失业半年,心急如焚想要觅得一份工作,因此当下还是听信对方,将新开设的3个银行户头提款卡,及自己长期使用的一张银行卡,交给了对方。
上班干等没任务
“之后,我就开始上班,每天都是听从他们安排,到不同地点等候领取物品,但实际上都是干等,并没有任何任务;那时候,他们说是要借由1至2周时间,来观察我的工作表现。”
“上班第2周,我发现银行户头突然出现交易纪录,觉得奇怪之下,就向雇主了解详情;当时他们是以‘正在测试银行户头’来回应。”
“当下我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先继续等下去,等至第3周后,我决定拿回银行卡,但那时候不论拨电或发讯息,都已经无法联络上他们。”
沈祥坪是于今日在民主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的协助下,召开记者会时,如此表示。出席者包括甲洞国会议员助理赖俊权。
他说,为了避免户头被盗用为非法用途,他于今年1月关闭了新开设的3个户头,2月他却突然接获巴生警区来电,要求到警局录口供。
他不清楚,警方传召的目的,只是知道询问有关银行户头的问题,当时他也只能如实回答事发经过。
“来到5月,贸消部官员也因为银行户头问题,来信找我问话,说有人汇款至我的银行户头购买东西,但我并没有经营网购生意。”
大马卡副本造假
“当时,官员还出示了一张大马卡副本给我看,那张大马卡列明我的名字,不过大马卡号码、地址和照片都不是我本人,怀疑是被盗用了。”
“这件事并没有因此结束,8月当我因为无法开设新银行户头,而到警局了解详情时,却突然被警方告知,要在9月3日上庭面控。”
询及是何控状时,他坦言并不清楚,但相信与银行户头问题有关,或涉嫌欺诈。
雇主不可要求员工交提款卡
民主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表示,在这宗案件上,纵使事主银行户头被举报为接受欺诈的款项,但事主也是受害者。
他说,涉嫌欺诈者,一旦罪成,初犯是罚款了事,但会留案底,惟重犯则会被判监禁。
“我们如今正安排一名资深律师,协助事主打这场官司。”
他也希望借此事,呼吁人民在求职时提高警惕,尤其是在应征那些没列明公司名字及工作性质的职务,更要保持小心谨慎的态度。
他指出,根据条例,提款卡只属银行户主所拥有,因此雇主不可以要求员工交出。
“我也呼吁所有求职者,当上班后,发现从事的工作有可疑,应立刻报警,并关闭银行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