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6日讯)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命案,高庭今日对两名外籍女被告的谋杀表面罪名做出判决!
身穿避弹衣的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和越南籍被告段悌香于今早8时25分,在多名特警和警员荷枪实弹的护送下,抵达莎阿南法庭。
此案自去年10月2日开审至今,经过长达10个月的审讯,高庭今日会宣判两名女被告的谋杀表面罪名是否成立。
根据法庭程序,一旦她们被判表罪成立,则需她们出庭自辩;若罪名不成立则可获得释放,重获自由。
她们被控于2016年2月13日约早上9时,与4名仍在逃逸中的人士,在位于雪邦的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出境处,一起杀死朝鲜籍男子金哲(金正男)。
她们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谋杀,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的同谋罪名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