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13日讯)龙运一对女同性恋伴侣在今年4月,试图在车内发生性行为,认罪后而遭登嘉楼伊斯兰法庭判处罚款3300令吉以及鞭打6鞭。
不仅如此,如果这对年龄32岁和22岁的女同性恋,不能给伊斯兰法庭合理的解释,未来也将面临4个月的监禁。
法官卡玛鲁米伊斯迈指出,这对女同性恋的罪行非常严重,已经违背了阿拉的旨意。
他说,这对女同性恋必须接受适当的惩罚,以作为这对女同性恋和对公众的一个提醒。
根据控状,这对女同性恋是于4月8日下午1点10分,在龙运竞技场广场试图在车内发生性关系。
一旦罪名成立,他们会面对高达5000令吉的罚款或监禁长达3年,或鞭笞不超过6鞭。
法官随后也敲定在本月28日为鞭笞的执行日期,目前2名被告已付1500令吉加2名担保人保释在外。
据悉,这对女同性恋已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她们也认为比起与男子发生性关系,同性关系更加有安全感。
在取缔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在车内搜出司机驾驶座上,有一具人造的男性生殖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