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7日讯) 49岁学生客货车司机涉嫌抚摸3名年龄10岁女学生胸部及下体,周二在双溪大年第二地庭面对3项控状时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外出候审。
3项控状指出,被告分别在今年3月7日至7月22日,中午12时至2时,在学生客货车内抚摸2名10岁女童身体部位,以及让一名10岁女童抚摸其生殖器官,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和第14(b)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每项控状的惩罚是入狱不超过20年和鞭刑。
法官原本基于被告与受害女生相识,恐会威胁受害者安全,不批准被告保外。惟被告向法官求情,指他患有心脏病,必须时常就医,因而获法官比丝拉丽网开一面,允许他以每项控状一万令吉保释外出,并定8月16日过堂。
被告尤索夫与妻育有5名儿女,年龄介于12岁至18岁,皆为在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