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1日讯) 刑罚不超过2000令吉,红衣人拿督斯里嘉玛目前仍任巫统大港区部主席一职。
嘉玛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英兰今日出庭后受询时表示,根据联邦宪法规定,一人若在刑事罪名下,被罚款超过2000令吉或坐牢超过1年,将自行取消任职的资格,并且在5年内不得政治参选。
他说,鉴于嘉玛在此案件中被判决罚款400令吉,因此目前仍是巫统大港区部主席。至于更进一步的安排,则留待巫统高层开会决定。
嘉玛是因于去年10月5日率众在雪州政府大厦,为抵制雪州举办啤酒节,而用铁锤砸碎酒瓶,随后遭警方提控逮捕后,于今早被带上莎阿南法庭过堂。
控状指,嘉玛于去年10月5日上午10时15分,在雪州政府大厦前门,作出危害公众安全,扰乱公众秩序的举动,抵触刑事法典第290(公共干扰)条文据悉,抵触此条文者,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罚款400令吉。
他早前于5月25日被控时曾否认有罪,而今日身穿西装的他在聆听控状后,却改口承认有罪。
嘉玛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英兰亦为其求情表示,嘉玛当时的抗议之举是为了公众利益,身为雪州活跃的政治人物,他有责任站出来抵制啤酒节。
“砸碎酒瓶的伤害并不及酒精对于人体的危害,当时嘉玛是砸向箱子内的酒瓶,已经把伤害减至最低,未构成公共危害,而且亦有其他非政府组织一起抵制啤酒节。”
他表示,嘉玛现在已有悔意,并承诺会当个良好公民,因此盼推事能将其刑罚减低。
嘉玛也表示,自己花了1800令吉购买啤酒,目的是担心此西洋文化会荼毒年轻人的思想,而最终警方不发准证及雪州政府停办此活动的举动,也证明其抗议奏效。
“我当时也有准备工具作打扫用途,但由于警方要求众人撤退,最后只好作罢。”
但此案主控官阿米拉却不认同辩护律师说词,并表示被告身为一名公众人物,应采取其他管道和平请愿,而非扰乱社会秩序,望推事能给予最高刑罚以作为其教训。
而推事拉惹诺阿迪拉经过考量后,最终作出罚款400令吉的判决。
根据报导,此案件原定于6月8日过堂,但嘉玛于5月25日面控后,在未获保释的情况下逃走。直至7月5日,才由警方将其从印尼雅加达押回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