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一名前保安人员于7年前以76刀刺死爱人,联邦法院今日维持死刑判决。
以丹斯里韩沙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认定,涉嫌将36岁银行职员罗扎娜乱刀杀死的被告莫哈末法祖罪无可赦,驳回了他的最终上诉。
其他四名法官为丹斯里再努阿里、丹斯里南利、拿督阿里扎图和拿督罗哈那。
同时,莫哈末法祖的友人莫哈末扎尔逃过绞刑,法庭也宣判他无罪,并获当庭释放。
莫哈末法祖(26岁)和莫哈末扎尔(29岁)被指控于2011年12月21日午夜至凌晨1时15分之间,在雪兰莪甲洞Jalan Puncak Desa 2店屋公寓内,谋杀罗扎娜。
法官韩沙称,法院认同莫哈末扎尔代表律师贾亚南达所提交的陈词,即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莫哈末扎尔与谋杀案有关。
贾亚南达称,莫哈末扎尔跟随莫哈末法祖到死者的家中抢劫,但没有证据表明两人有联合谋杀死者的意图。
他说,莫哈末扎尔没有进入死者的公寓,只是站在门外,而莫哈末法祖走到厨房拿刀,多刀刺死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