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继早前发生新山金海湾某公寓单位购屋者投诉单位装潢货不对办后,相同公寓项目的另有45名屋主今日则进行集体报案,指怀疑购屋合约遭发展商私下窜改,为此报警保障自身购买房屋的权益。
据了解,今日到新山南警区总部报案的30名来自新加坡的购屋者,都声称所获单位货不对办,并指单位内墙壁破裂漏水及电线外露等无法入住,其他公共设施也在几个月内出现损坏情况。
屋主发言人代表罗永年(55岁,音响业者)在与其他购屋者一同报案后,由候任民主行动党柏伶州议员邹裕豪陪同召开记者会,同时在警局前高举“质疑篡改合约”字眼的卡片。
他在记者会上指出,上述报案的屋主都发现合约出现前后两个版本,并怀疑遭发展商篡改内容,手上持有合约与当初签署的不同。
“基本上买家在签署合约的时候,都会在每一页的右下角签名,可是当发展商之后将合约文件邮寄给我们时,该版本却只剩下最后一页的签名。”
他说,许多买家在签约时都没有当场取得合约副本,每个人最后获得邮寄合约,其中大概间隔3至6个月,并在几个星期前才发现合约内同有不同。
据悉,在此之前,一名狮城屋主为公寓单位货不对版而上诉到大马房屋仲裁庭,最终在上个月15日获赔5万令吉。当时,其他30名购屋者也在场,在聆听庭主判词时,才发觉自己的合约文件可能遭篡改。
据购屋者表示,庭主在判词中表示,有关公寓的买卖交易中一共出现了两个版本的合约,而法庭并不接受第二个版本的合约,也就是没有买家完整签名的合约。
其中一名购屋者翟女士(47岁,会计师)指出,两份合约的内容有出入,其中包括原本发展商答应提供的家电,如洗衣机及烘干机,如今变成仅获得洗衣机,为此担心两个不同版本的合约内容,当中的条款可能对她不利。
邹裕豪指出,发展商若在没有通知购物者的情况下篡改合约,将属于刑事罪的成分调查,并且会影响马来西亚的国际形象。
“我已传达此事给州政府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门,尽快采取方案解决问题。有关发展计划之前才闹出移交的单位货不对版,如今再次状况,令我十分惊讶。”
另外,邹裕豪在记者会后也当场联系上有关金海湾发展项目相关负责人,对方回应指已针对事件采取方案,并会另作发表声明。(212)
负责人指不存在篡改合约
继今早发生金海湾某公寓发展项目购屋者,报案质疑购屋合约疑遭窜改,涉及的公寓发展项目品牌负责人发出公开声明,强调该发展商秉持著最高商业道德标准,严格遵守大马政府制定的法律规定,该项目并不存在篡改合约情况。
该名发言人指出,该公司在制定房屋买卖合约时,从准备、起草、签署、和备案全程都有律所监控,而且房屋买卖合约必须采用政府部门规定的模板,任何人均不得擅自改动。
他说,发展商也根据我国法律,即房屋买卖合约不需要每一项进行签名,购屋者在签字页签名后,该房屋买卖合约则视作有效,而所有的签署过程也由律师见证。
“处理近海项目房屋买卖合约的律所及律师,均为持有合法执照经营的执业者,购屋者若在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致电其合同备案所在的律师所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