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警方成功向法庭申请逮捕令“缉玛”!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弗兹今午发布文告指出,警方已给予红衣人领袖拿督斯里嘉玛充裕的时间,主动现身前往警局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惟后者非但拒绝同警方合作,更在网上发布消息指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他说,警方日前援引刑事法典第224(抗拒或阻碍对其他人之合法拘留)条文,向安邦推事庭申请逮捕令,并在今日获得推事批准,正式将嘉玛列为“通缉犯”。
“警方呼吁知情者,主动到警局投报,以协助警方将嘉玛逮捕归案。”
根据报导,嘉马是于本月25日在安邦某私人医院病房内,因去年10月5日早上在沙亚南雪州政府大厦外砸酒瓶抗议啤酒节活动,而在刑事法典第290条文下被控,另外,他也面对两项触犯刑事法典第448条文的控状,但他均不认罪。
推事随后允许他每项控状以3000令吉保释,不过当时人在医院的他还没办妥保释手续便不知所终,直到本月27日才“现声”解释当时误以为保释手续已经完成,所以急忙外出前往朝圣基金局提款,缴还保释金。
尽管嘉玛曾通过WhatsApp群组发布语音讯息,指将于昨日现身安邦警区召开记者会,惟最终媒体苦等2小时仍不见其影。反之,其最终选择通过发布一段自己在油棕园内拍摄的7分钟30秒短片为自己辩护,并指须得到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的保证,才会主动现身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