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一名父亲因3名女儿时常不打扫家里及收拾房间,而以皮带鞭伤她们。被告今日在案件开审时改口认罪,被判处5年监禁。
根据3项控状,被告赛夫山沙烈(42岁)被指在2017年9月4日傍晚6时30分,在槟城利华律一间住家,身为3名年龄分别17岁、14岁及13岁女儿的父亲,却虐待她们,导致3名女儿蒙受肢体与心灵创伤,抵触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a)条文。
此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是在大女儿向其祖母举报后,在事发两天后被捕。他去年9月12日被控时否认罪名,今日准备审讯时却改口认罪。
被告代表律师拉温说,被告是因3名女儿懒惰,时常没打扫家里及收拾房间,为了惩罚她们,而以皮带鞭打她们。
他说,3名受害者是被告与印尼籍前妻所生,他们还有一名12岁的女儿,不过被告的首任妻子已在5年前返回印尼。
他也指被告去年重婚,与第二任妻子也育有两名孩子及一名干儿子。
他说,被告对其行为感到后悔,也清楚知道以皮带鞭打孩子的行为很过分。
主控官艾蒂嘉则说,3名受害者伤痕累累,包括眼部、嘴巴、手臂及腿部受伤,希望法庭给予被告一个合理的判决。
地庭法官诺莎哈裁决被告3项罪名各入狱5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与同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