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涉嫌在巴勒斯坦教授枪杀案中散播假消息的丹麦籍也门男子,今日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监禁一个星期及罚款1万令吉,刑期从被捕日(23日)算起。
高庭法官扎曼莫哈末诺表示,被告若无法偿还罚款,将以监禁一个月代替。
现年46岁的被告沙拉苏莱曼也成了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正式生效后,首名被控的人士。
根据主要控状,被告涉嫌于4月21日早上6时50分至9时左右,在文良港布特里易大曼公寓内使用“沙拉苏莱曼”的优管账号,录制了一个题为“法迪阿巴特斯在吉隆坡遭谋杀,阿拉赋予我们代表”的视频,恶意散播假消息。
被告在视频中指出,警方接获投报后迟至50分钟才抵达现场,而当时死者仍有气息。惟,据法庭公布的案情,验尸报告显示,死者身中多枪导致死亡,身上有49处伤痕及13个弹孔,相信早已气绝身亡,而警方也用了少于50分钟的时间赶抵现场。
被告因而抵触反假新闻法令第4(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交替控状,被告涉嫌于上述时间和地点使用相同账号,在有意识的情况下发布虚假讯息及伤害他人感受,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是在上周一(23日)下午2时左右,于其位于布特里易大曼公寓的住家内逮捕他。
被告于周一上午11时半抵达吉隆坡高庭,身穿白色长袍服装的他在庭警的押送下,于中午12时左右被带入审讯室,神情凝重。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以英语念出控状后,表示明白及俯首认罪。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在求情时频频低头道歉,称自己对大马法律并不熟悉,请求法官的谅解;并表示,本身拥有3个妻子及6名孩子,是家中重要的经济支柱。
主控官诺嘉兹拉副检察司指出,被告的行为不仅破坏我国的安宁,且有损警队及国家的形象,法庭应处以适当的刑罚,作为警戒和教训。
法官在考量多方因素如被告是外籍人士、初犯、案件涉及公共利益等后,最终判处被告监禁一个星期及罚款1万令吉,刑期从逮捕日算起,并援引反假新闻法令第6条文谕令被告撤下有关视频,否则,将被视为另一宗罪行。
被告在闻判后抱头颤抖,再度请求法官减刑,并称本身只有1100令吉,但法官表示判决已出,被告只能选择给罚款、坐牢,或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