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 多次强奸亲生女儿被判入狱80年的40岁父亲,最终上诉失败,需在狱中度过馀生。
上诉庭三司今日裁决,这名40岁父亲上诉失败,并维持原有的80年监禁和24下鞭笞刑罚,其刑期将从2016年9月19日,即后者被捕当日开始计算。
依据监禁减刑1/3之下,他在可以获释时已90岁。
以拿督莫哈末扎瓦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驳回上诉时指出,被告作为一名父亲,理应照顾及给予其女儿关怀,但后者却对事发当时年仅16岁6个月的亲生女儿伸出魔掌,不管是从宗教还是社会道德的角度来看,都是非常卑鄙无耻的。
莫哈末扎瓦威补充,被告的行为,也导致这名从砂拉越来到吉隆坡寻亲的女儿身心受创。
身穿青色上衣的被告坦承有罪,但他宣称自己并不知道受害者是其亲生女儿。他在其女儿6个月大时,就已经离开了家人。
“我承认我有罪,我非常后悔。”
被告提出上诉是希望减轻其刑罚,以便他能重返社会。
被告是在2016年12月30日,在法庭面对12项控状,其中11项为强奸控状,另一项为强迫口交的状况,他被控在今年8月27日至9月7日期间,犯下有关罪行。
副检控官扎基阿斯拉促请法庭维持其80年监禁的刑罚,因为被告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手,证明被告是缺乏同情心的,理应被隔离在社会外。
他说,被告是在受害者抵达吉隆坡当天就开始对她伸出魔掌,而且还多次犯罪。
他也指出,受害者还曾致电其母亲,称被告对她拳打脚踢,是很不人道的行为。
被告是在2016年10月2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接其女儿,即受害者,并将她带到位于吉隆坡哈吉泰益路的住处。
受害者当时来到吉隆坡,是为了到一所学院求学,但被告告诉她,该学院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