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30日讯) 高庭周四敲定,发生于3年前的“商人拿督陈一骏遭绑架案件”,将于5月21日至25日进行审讯。
法官拿督哈山阿都甘尼是在听取控辩双方汇报后,作出上述决定。
上述案件是发生在2015年12月26日,上述被告涉及非法禁锢一名华裔商人,他们分别是刘星华(29岁)、谭福安(36岁)、钟意隆(40岁)和刘志伟(38岁,人名皆译音),被控非法禁锢和勒索1900万令吉赎金。
他们触犯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生监禁及鞭笞。此外,他们也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