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22岁华青被控于6年前强奸只有14岁的义妹,甚至珠胎暗结,诞下孩儿,今早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4月12日过堂。
被告李源辉( 译音) 被控于2012年12月期间约下午2时,在甲中央县一间住家内,强奸仅14岁的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及鞭笞。
副检察司西蒂卢维娜鉴于逮捕令于2013年7月14日发出,被告却于今年才被扣留,同时担心被告骚扰女事主及其他证人,建议被告不被保释。被告在求情时说,有意在女方满21岁后,与对方注册结婚,目前尚需照顾母亲,以及女方为他诞下的孩子,希望法官给予保释。
地庭法官诺玛依斯迈最终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以及上述日期过堂。
她补充,若被告被发现骚扰女事主,则将撤回其担保,同时被告须定期到邻近的警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