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 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自2013年成立以来,总共接获近2000宗执法官员行为不当的投诉,但该会只对其中106宗投诉采行动。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指出,从2013年至2018年间,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所采取的行动,其中45宗被采取纪律行动、43宗被发出警告信,并有18宗被指示改善。
“其馀1859宗投诉,委员会认为执法官员并没有做出不当行为,无需采取行动。”
刘胜权指出,根据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法令第27(4)条文,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会针对所有投诉展开调查,并根据第30(1)条文建议应采取的行动。
他表示,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接获的投诉逐年增加,从2013年的302宗,增加到2017的545宗,其中又以雪兰莪州最多,高达500宗,即总投诉的1/4。
他说,来自吉隆坡的投诉数量排名第二,达357宗,之后分别是霹雳(153宗)、吉打(137宗)和柔佛(13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