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 前槟岛市议员普仁安南涉嫌非礼女侍应案,女受害者今供证时指,虽然遭被告亲吻时已推开他,但仍被对方伸手触碰下体及抚摸胸部。
陈姓受害者(22岁,大学生)今日出庭供证,在主控官沙菲克副检察司的询问下,重述去年7月6日案发当晚的事发经过。
她说,当天晚上约8时半,被告与友人抵达店内消费,直至11时许被告要离开时,要求她陪伴前去取车。
由于当天是她首日上班,欲谘询老板指示时发现老板已不胜酒力无法给予回复,于是她便陪被告到后巷取车。
“他告诉我车子就在后面罢了,当我们走到一个巷子时,我先走进去,但那门是上锁的。他就开始亲吻我,还伸舌头,我有推开他,但他继续亲我,亲我的嘴。”
据她所说,当时她是将手护在胸前推开被告,但被告亲吻她超过5次后,将左手深入其裤内,并用手指触碰其下体。
她被吓到后立刻蹲下哭泣,当下的想法是要逃离现场,但被告还不作罢,将她拉起来继续亲吻。她也在推事嘉玛丽亚的要求下,现场示范如何蹲下、被告如何将她拉起。
“他开始解开裤带,然后拿出他的阳具。他继续亲我,还要求我用手或嘴巴帮他,我说不要。”
她拒绝帮被告手淫或口交,被告仍继续亲吻她,并用右手自慰,在约莫2分钟后,她感觉左脚有液体,不过当时天色昏暗,她没有低头看有关液体是什么颜色。
她续称,被告在此之后还摸了她的胸部,她再次推开被告,被告此时即整理衣服并对她说:“我们没有性交,只是亲吻罢了”,之后还问她一夜多少钱。
她告诉被告本身没有提供特殊服务,被告即让她回到店内工作,并目送她离开。
她离开现场后躲入厕所哭泣,开始拨电将事情告诉男友及友人莱恩,期间出来寻找她的一名同事在厕所找到正在哭泣的她,陪她回到店内。
与此同时,其友人莱恩已抵达工作地点,并带她到附近的警局报案。
普仁安南被控在2017年7月6日晚间11时30分,在土库街一停车场非礼一名21岁女侍应,触犯刑事法典354条文(非礼),罪成可被判最多10年监禁、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刑罚。此案定于3月27日上午10时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