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 巫裔商人涉嫌拥有及使用不符合通讯及多媒体法令标准的室内数码无线电话,抵触大马通讯及多媒法令,周一被传召上庭面控。由于被告不认罪,案展明年1月16日过堂。
阿都嘉峇莫哈默苏莱曼被控于2016年2月24日中午12时,在丹绒道光一间民宅内使用不符合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的通讯器材,一台EM-3100电话来电显示转码器,抵触了2000年通讯及多媒体(技术标准)条例第37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同时,他也无法给予合理的理由下,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室内数码无线电话型号KX-TG4741(插座)及KX-TGA470(无线电话),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8(1)条文,一旦罪成将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该案件的主控官是莫哈默苏菲安,被告律师则是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