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30日讯)反贪会官员涉嫌勒索警员3000令吉,今早在法庭被提控一项勒索罪名。法官允准被告缴付8000令吉保释金,同时必须每两周到警局报到,案展1月4日过堂。
38岁被告洛米,来自砂拉越,是隶属布城反贪会总部,负责北马区情报工作的官员,在反贪会服务了16年。
据悉,案中被勒索的33岁警员,是来自大山脚警队的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
被告今早被带上大山脚法庭面控。控状指被告于今年6月8日晚上9时30分,在诗布朗再也一家油站,向一名警员勒索3000令吉,作为不被捕的条件,因为被告负责汇报威中区非法赌博情况。
被告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84条文(勒索),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罚款、鞭笞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有罪,主控官莫哈末哈菲兹说,尽管在刑事法典384条文下被告不得保释,不过若推事允准保释,则建议8000令吉及附加条件,如充公被告护照或指示被告到警局报到。
被告辩护律师曾爱媚则说,被告是一名公务员,有3名年龄介于2岁至12岁的孩子,希望法官给予保释。
法官查玛利亚闻讯后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报导,被告与有关警员6月8日晚上在诗布朗再也一间油站约见,期间被告指自己负责报告非法赌博活动的情报,若该名警员不要被反贪委会找上门,最好按时每月缴交3000令吉保护费。
事主不堪被威胁及勒索,向警方投报。在警方布下天罗地网下,被告6月9日晚上10时20分在马章武莫一家餐厅内,一从事主手上接过3000令吉勒索金,随即遭威中警方D7组逮捕。
警方从被告身上取获3000令吉,并充公其手机、福士伟根Polo Sedan轿车、2个9mm弹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