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讯)因涉嫌收取贿款的大马微电子系统研究公司(Mimos)前财务总经理,今日在上诉庭被加重刑罚,即坐牢5年和罚款逾200万令吉。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扎瓦威、拿督扎卡利亚和拿督巴达利亚组成的三司,驳回上诉人凯鲁丁要求撤销其刑罚的上诉申请,并针对其4项控状,加重刑罚。
上诉庭宣判,被告凯鲁丁在第一项控状中,被判坐牢5年和罚款45万8325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取代);在第二项控状中被判坐牢5年和罚款62万5000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取代);在第三项控状中被判坐牢5年和罚款101万令吉(或取10个月监禁取代);在第四项控状中被判坐牢5年和罚款41万6686令吉(或以10个月监禁取代)。
法官扎瓦威谕令,现年57岁的被告凯鲁丁的刑期由今日起同时执行,因此被告只需坐牢5年。
法官扎瓦威裁决时指出,法庭认为有足够的证据可证明凯鲁丁犯下有关罪行。
凯鲁丁是被控在2001年5月23日、2001年9月4日、2001年10月31日和2002年2月8日,在吉隆坡拉惹朱兰路Corporate Eight资产管理私人有限公司
收取贿款。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收取了Corporate Eight资产管理私人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员莫哈末卡立约9万1665令吉贿款;第二项控状收取了15万令吉;第三项控状收取了29万5750令吉、第四项控状则收取了44万7833令吉。
凯鲁丁在地庭被判8项控状的罪名成立,但他后来在高庭成功推翻7项控状,并只在第一项控状下罪成,被判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