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 涉嫌在行人交通灯闯红灯,撞死58岁妇女符翠华的肇祸摩哆骑士纳兹里在法庭上改口认罪,被判处3年监禁另加罚款1万5000令吉,若不缴交罚款则需6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纳兹里(44岁,船员)被控于今年4月6日上午10时30分,在槟浮罗池滑斑马线,危险驾驶摩哆,撞上一名妇女符翠华(58岁),导致对方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
此罪最高刑罚是10年监禁及罚款最不超过2万令吉。
推事同时谕令吊销其驾驶摩哆执照。
此案上周四在法庭审讯时,被告原本声称其聘有律师代表,但该律师却没出庭。法庭将此案延至下午开审后,被告依然没有律师代表出庭,控方也开始传召第一名证人,即死者家属出庭供证。
在审讯时,原本在7月13日过堂时否认罪名并要求审讯的被告,突然向法庭表示要改口认罪。
主控官沙米克副检察司表示,被告应受到严厉惩罚,因其鲁莽行为导致一人死亡,加上当时有行车记录器摄下事发过程,画面也显示被告撞后逃。
承审推事莫哈末阿敏判处被告入狱服刑36个月,刑期从即日宣判日算起,另加罚款1万5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交罚款,则需以6个月监禁作为替代,即相等于3年半的监禁。
资料档:
58岁的符翠华在4月6日早上10时,从其所经营的食肆步行前往浮罗池滑巴刹购买东西,经过浮罗池滑巴刹前的行人道时,遭一辆飞驰闯红灯的摩哆撞飞倒地。
该摩哆骑士在肇祸后,并没有马上停下查看情况,而是扬长而去。受重伤昏迷的符翠华被送往槟城中央医院急救,当天晚上8时45分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