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1日讯) 背包藏巴冷刀,换来5年监禁!
一名华裔男子在警方展开的“特别灭罪行动”中被捕,并于今日在持危险武器的罪名下被控,在俯首认罪后被判处5年监禁。
被告为42岁的吴启登(译音),控状指他于今年7月15日凌晨约2时50分,在曼绒甘文阁新村的一间餐馆旁,被发现持有一把巴冷刀,抵触1958年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少过5年,但不多于10年及鞭刑。
当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后,未聘请辩护律师的被告表示明白及俯首认罪,并以家中尚有一名患病的老母亲为由,向法官求情。
然而,基于被告所抵触的条文,最低刑罚为5年监禁,法官英德拉别无选择,最终仍判处被告5年的监禁。此案主控官为诺哈米札。
此外,根据警方提呈于检控署的调查报告指出,事发当时正展开“特别灭罪行动”的曼绒警方接获民众投报,指被告与另外一名华裔男子在甘文阁69餐馆旁徘徊,行迹可疑,因此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同时,警方进行检查时,在被告手上拿著的一个橙色背包中,搜获一把巴冷刀及一把有布条包裹的手板,所以当场将被告逮捕,带返警局展开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