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4年前大马银行创办人胡先阿末夫妇遭枪杀一案,被控谋杀罪名的“四眼仔”江瑞军(译音)会否再度面对死刑,高庭将在本周五(27日)宣判。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都卡林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择定在本周五裁决。
48岁的被告江瑞军,是面对两项控状,首项控状指他于去年7月29日约下午1时30分至2时,在吉隆坡锡兰巷咖啡山观音堂对面的露天停车场,试图谋杀并致伤锺美娟(死者的华裔妻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样日期、时间和地点,谋杀胡先阿末,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而罪成的唯一刑罚是死刑。
2014年9月5日,高庭宣判被告江瑞军谋杀胡先阿末罪名成立,因而被判处死刑。被告提出上诉,上诉庭于2015年11月25日裁决维持高庭的判决。不过,此案到了联邦法院出现急转弯,联邦法院五司于2015年12月14日裁决被告上诉得直,推翻死刑判决,并谕令此案返回高庭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