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日讯 ) 金正男命案今日开审,主控官莫哈末依斯干达副检察司指两名女被告是有意图致死案中死者(金正男),而死者确实死于被告所使用的VX神经毒剂。
莫哈末依斯干达今日在莎阿南高庭案件开审陈词时指出,控方会出示证据来证明第一被告西蒂艾莎(25岁)及第二被告段悌香(28岁),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出境厅,接近死者,直接将有毒液体,即VX神经毒剂,涂抹在金正男的脸部和眼睛。
“机场的闭路电视片段清楚显示,两名被告向金正男涂抹断定为VX毒剂的作法,是致死金正男的原因。控方也将提呈专家供词,来证明VX神经毒剂是导致死者死亡,获救机率渺茫。”
他指出,控方之所以断定两名被告有意图致死金正男,是因为后者在被涂抹毒剂前的状况正常。
依斯干达续指,金正男在被两名被告涂抹毒剂后,立即向客服柜台投诉,客服员先是带死者与警员会面,之后再到机场诊所进行治疗。
“尽管如此,死者在前往布城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的途中逝世。死者遗体被带到吉隆坡中央医院太平间解剖,病理专家诊断死者是死于VX神经毒剂。”
莫哈末依斯干达提到,控方会证明两名被告和另外4名在逃凶嫌一起进行“整人游戏”(prank)的彩排,代表他们有共同意图杀死死者。
“控方会提呈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专家证词,科学及资料证物,以及几项其他证据,加上现场充公的物证,证明两名被告和另外4名在逃嫌犯,杀死死者。这些证据将会证明这个案件,超越合理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