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 发林垃圾纠纷撞死邻居案,被控一级误杀的55岁被告曹德良(译音,修车技工)表罪成立,需于9月11日出庭自辩。
法官是基于控方表面证据充足,今日谕令被告需在上述日期出庭自辩。
被告今日在亲友陪同下现身法庭,死者李淑萍的亲友今日也有到场,但双方人马没有交流。
被告代表律师为拿督南日迪伦,主控官为林素歆副检察司。
控第一级误杀
被告被控于2014年11月21日凌晨12时40分,在槟城发林钻宝庄组屋楼下,用车子撞死当年47岁的李淑萍,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第一级误杀)。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监禁30年,并另加罚款。
当时被告被指不满遭邻居(死者)斥责乱抛垃圾,疑驾驶轿车追撞邻居两夫妻,李淑萍因此重伤不治。
被告在2014年11月28日被控上庭,当时不获批准保外候审,直至2015年1月8日,他不满上诉,获法官批准以2万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新闻背景:
死者李淑萍(47岁)与丈夫杨明贵(56岁)是发林新市镇钻宝庄(Desa Intan)7G组屋居民,夫妻俩住在底层单位;曹姓嫌犯(53岁)并非当地住户,他在事发当天是载送一名女性友人回家。
据了解,嫌犯放下女友人后,随手把车内两包垃圾丢弃在杨氏夫妇住家旁。杨明贵上前劝告他不要乱丢垃圾,却险被嫌犯开车撞及。
李淑萍见状趋前拍打嫌犯的汽车,嫌犯竟驾车急追她和丈夫,李淑萍被撞倒卷入车底,还遭汽轮辗过身躯,送院抢救不遂丧命。
嫌犯开车辗过李淑萍后,被杨明贵及公众围堵。据了解,嫌犯打开车门逃走时失足跌进沟渠,被众人揪起后围殴至头破血流,再交由警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