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 兽父性侵年仅13岁长女2年,今日被带上法庭面对高达632条包括性侵、肛交、虐待与乱伦罪名,一旦罪成,或将面对3000年监禁。
现年37岁的巫裔嫌犯,在今日上午8时50分被带至布城儿童性罪案特别法庭,被告所面对的632条控状,分别包括599条肛交罪名、30条性侵儿童罪名、以及乱伦、虐待及虐待儿童各一条罪名。
基于被告面对高达632条控状,副检察司与查案官在庭上耗时计算控状数目,最终法庭因此休庭,直至下午2时50分才恢复审讯。
当庭法官扎利达沙查里在复庭后,指示通译员念出所有罪状,旁听者在庭上看见堆积如山的控状文件时,深感讶异,最终在傍晚6时许,仅读出182条控状,被告悉数不认罪,但仍有450条控状未读,法官最终宣布明日上午9时再度过堂。
雪州警方在周二曾表示,37岁的被告是在2015年与妻子离异后,就向与其同住的13岁长女伸出魔掌,向她施以性侵长达2年,受害者直至发现其2名妹妹也将与被告同住后,而立即将被性侵事件告知母亲。
据了解,被告是在带同女儿前往麦加朝圣后,就性侵其长女,而受害者一直哑忍不敢告诉他人,被告更肆无忌惮施加性侵,引发家庭悲剧。
被告今日上庭所面对的632条控状,包括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肛交)与376A条文(乱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及16条文以及2016年儿童法令第31(1)(a)以及31(1)(b)条文(虐打与虐待儿童)。
而根据法令,被告所抵触的肛交罪名,若罪成每条控状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另加鞭笞,乱伦则可被判最高30年监禁及另加鞭笞,因此若最终所有控状均罪名成立,被告或将面对高达3000年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