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 )陆路交通局副总监( 策划及行动)拿督尤索夫知法犯法,滥用紧急车道,今日在布城推事庭,被判罚款600令吉。
被告是于今日被控上布城推事庭,当事人并未出庭面控,是由其特别官员东姑达哈里代为出庭,承认有罪。
东姑达哈里在庭上代表尤索夫求情时表示,实际上当时尤索夫是准备外出,监督该局的工作,而当他发现自己被民众拍下照片时,也感到很“意外”。
推事聂依斯法哈妮最终宣判,被告罚款6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7天监禁代替。
被告尤索夫(58岁)被控于2016年10月7日约傍晚6时27分,在布城外环公路驾驶一辆车牌号码BLY68的轿车,进入紧急车道,违反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第53(1)条文并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9(1)(C)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拉哈林在庭外受媒体表示,基于尤索夫今早在布城陆路交通局出席一场活动,因此不克出庭面控。
案件特别需请示
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控状内容,拉哈林以此案较为特别为由,却拒绝做出回应及发给控状内容,在媒体多番追问下,才表示他需要请示上头的指令,才能对媒体发表谈话。
拉哈林当场致电予上司,并向媒体转达上司的指令,即要求媒体向陆路交通局公关部取得相关详情。
2016年7月18日,我国首次将滥用紧急车道的违法车主提控上庭。当时23名车主被控在2016年5月22日涉嫌滥用南北大道紧急车道,延误救护车救援工作,导致2名伤者失救不治。这起事件也重新提高当局和人民禁止滥用车道的意识。
陆路交通局周一公布开斋节取缔行动的数据,其中2万1889辆车因为各种违规受到对付,更有1780人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控上庭。在1780宗案件中,有211宗是滥用紧急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