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一名前学院生在资助恐怖分子罪名下认罪,被判入狱5年。
这名21岁学院生哈斯李安托在3项资助恐怖分子罪名下被控,法官拿督阿布卡林判决,被告需在每项罪名下坐牢5年,刑期从其被捕的2016年7月17日开始,惟刑期同时执行,因此被告只需坐牢5年。
阿布卡林认为,哈斯李安托汇款300令吉到大马著名恐怖分子莫哈末文迪所操控的户头上,已间接犯下罪行。
“在此案中,其汇款不代表捐款(infak),对经常希望获得捐款以继续其斗争的恐怖分子来说,这已经是资助他们的行为。”
判决给予警惕
他说,其判决应该给予社会人士警惕。
哈斯李安托被控分别在2016年4月4日、5月1日和6月5日,于梳邦USJ和八打灵再也的马银行分行汇款300令吉,到一个名为Bukhori Che Noor的户头。
哈斯李安托是在刑事法典第130Q(1)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及被剥夺财产。
根据此案件,被告是一个汇集了伊斯兰国恐怖分子电报组织的领头人,并通过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与莫哈末文迪联络。
马银行的调查结果发现,警方起获的一张银行交易记录属于布克里,后者被莫哈末文迪指示,负责处理和收集来自电报组织“黑乌鸦”(Gagak hitam)的捐款。
被告代表律师法利达在求情时表示,基于被告是初犯,希望能判决更低的刑责,并同时执行刑期。
“哈斯李安托与莫哈末文迪联络只是想要知道叙利亚当地的情况,以及关心当地动荡的情况。”
而副检察官阿莎丽娜则认为应该要给予被告应有的惩罚,以作为给予被告饿社会大众的教训。
此前,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证实莫哈末旺迪为东南亚地区伊斯兰国恐怖分子首脑,惟后者已经于今年4月29日在叙利亚的一场袭击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