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都牙也15日讯) 自导自演被绑架避债,警员妻子今日承认报假案,遭判处监禁3个月,刑期从本月9日被捕日算起。
被告努法芝拉(40岁),被控于本月3日晚上7时30分,在警员宿舍提供不实资料,即通过手机应用程式的语音留言,发出求救讯息。
她也被指通过本身的面子书账号,以印尼文发出她在一名印尼男子手中的假信息,抵触刑事法典182(提供虚假情报)条文。
被告今早遭押往华都牙也推事庭面控时,在聆听控状后即向法官菲德里承认有罪,其来自法律援助局的律师亨妮则为其求情,希望法官基于被告是初犯,且须抚养6名孩子而从轻发落。
主控官努鲁则表示,被告的行为已造成许多麻烦,也浪费警方的人力及时间,因此必须给予严惩以儆效尤。
法官随后宣判被告监禁3个月,服刑期从本月9日的被捕日算起。被告闻判后目无表情,由庭警押离现场,其警员丈夫也未现身法庭。
从事网络行销的被告,与隶属下霹雳警区的警员丈夫育有6名孩子,日前疑为躲避顾客追讨欠款,而与友人自导自演被绑架。
被告是于本月3日,向任职警员的丈夫谎称要到太平送货,然后自导自演遭人绑架,再把被绑的照片及求救语音发送给丈夫,令丈夫信以为真,向中霹雳警区总部投报。
惟经过警方开档调查后,发现被告的行径可疑,继而于本月9日在雪州莎阿南某托儿所逮捕她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