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上诉庭强调,雪州政府及属下5个机构,包括雪州伊斯兰教局(JAIS)强制性征用一块26英亩的私人土地以兴建大型清真寺,是不合法及存有恶意。
上诉庭是在1月17日裁决,雪州伊斯兰教局无权强制性征用一所华裔公司United Allied Empire私人有限公司(UAE)的土地,并谕令雪州伊教局等6造赔偿10万令吉。
根据上诉庭在今天所发布的书面判词,这项标志性的判决,恢复并加强大马地主的权益。
判词强调,政府机构在强制性征用任何私人土地之前,都必须严守程序需求及法律。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邦依斯甘达为首的三司在裁决时指出,JAIS及其他答辩方的论据,只是纯粹的否认指控及前后矛盾,JAIS等6造逃避的态度反应出他们有明显的恶意。
上诉庭在长达36页的书面判词中指出,雪州当局在强制征地上,显然违反了相关程序。
上诉庭批准UAE公司的索偿申请,赔偿金额共10万令吉,并谕令雪州土地及矿产局总监、瓜拉雪兰莪土地管理员、JAIS以及雪州政府支付一半的赔偿金,另一半的赔偿金则由雪州伊斯兰理事会以及雪州穆斯林捐献董事局支付。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玛是在2015年12月3日在撤回UAE私人有限公司的司法检讨申请,上诉庭认为,阿兹玛犯了法律上及事实上的错误。
雪州政府是在2012年5月颁布宪报,要求征用UAE公司在瓜拉雪兰莪八丁燕带的土地,作为雪州伊教局兴建大型清真寺的用途。
同年4月,UAE公司要求雪州伊教局土地管理员收回征用土地的决定,并致函首相及雪州大臣,投诉土地遭强制性夺取。
同时,UAE该公司也向雪州莎阿南高庭提出司法检讨的申请,以撤销当局强制征用土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