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一家六口扫墓送命一案,警方将在明日援引疏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把肇祸的罗里司机提控上庭!
乌雪警区主任苏巴玛廉警监透露,警方已经完成此案的调查工作,并把调查报告呈交给总检察署。在总检察长的指示之下,警方将在嫌犯的延扣期满之后,即在明日将他提控上庭。
他指出,肇祸司机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疏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下被控。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及不超过10年,及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和不超过2万令吉。
这起死亡车祸是于本月2日早上7时40分,在靠近新古毛地区的南北大道往南第402.2公里处发生。
事发时,一家6口共车返乡扫墓,路径上述路段时,一辆拖格罗里疑似爆胎失控翻覆,撞上同样行驶在该路段的双龙轿车后,更翻覆犹如“泰山压顶”。
一家6口当场被夹毙车内,他们分别是父亲林良财(76岁)、儿子林伟伦(46岁)及林伟杰(35岁)、媳妇王洁丽(53岁)、孙儿林志阳(19岁)和林志鸿(1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