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3日讯) 27岁劳工因偷了一束香蕉,付出14天监禁代价。
27岁的被告莫哈末菲道斯被控于3月26日晚上9时,在笨筒一个马来村庄偷窃属于莫哈末阿斯拉菲(27岁)的一束香蕉,抵触刑事法典第379(偷窃)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亚罗士打推事庭推事诺法拉审理此案时,判处被告罪成,刑期从被逮捕当天算起。
被告是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任的律师代为辩护,代表律师向推事求情时声称被告已知错,他每日仅有30令吉的收入,而且需要抚养双亲。
律师说,一束香蕉的价钱少于50令吉,加上被告已认罪,已为法庭节省了时间和庭费,因此希望推事可给予轻判。
主控官莫哈末里亚鲁丁却认为法庭不应轻判被告,以示给被告一个教训。
据控状指出,原告莫哈末阿斯拉菲在事发当天回家途中,目睹被告在种植的香蕉树上切断一大束香蕉。原告随后向村民求助后,大家联手捉拿被告,连同已被切下的香蕉一起带上警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