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4日讯)屡次性侵继女,续4宗强奸案被判78年监禁及35下鞭笞刑罚后,被告在第二地庭同样认罪,另被判20年监禁及10下鞭笞,使被告共面对监禁长达98年以及鞭笞45下的刑罚。
目前为止,这名被告还有两宗案仍有待过堂。
这名54岁被告萨利再尼,今日在第二地庭所面控,他被控于去年1月至12月,在姆鲁路峇都林当住家单位内和继女发生性关系,因而抵触刑事法典376B(1)乱伦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3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被告认罪后,被判监禁20年以及鞭笞10下,而法庭也谕令此判决和之前已下判的刑期分开执行。
在此之前,被告在第一地庭面对的控状是指,他于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今年1月4日和5日的早上10时左右,在同一地点内和继女发生乱伦关系,被控3项抵触刑事法典376B(1)条文的罪行。被告在认罪后,于今年1月25日被判各监禁20年以及鞭笞10下,刑期分开执行。
接著在第三地庭,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1日、2日及3日约早上10时左右,再和继女发生性关系,但被告表示除了3日当天的日子正确而愿意认罪外,其馀2天的日子不对,因此法官将被告认为有误的控状择日过堂,而被告在认罪的一项提控下被判监禁18年及鞭笞5下。法庭也谕令此判决将在被告服满第一地庭之判决后执行。
据案情披露,受害者自15岁起就被迫和继父发生性关系,而据调查官调查发现,受害者几乎每天都被迫和继父发生关系,而且还曾经被迫堕胎。迫于继父的淫威,受害者不敢向任何人说起,一直到受害者的姐姐亲眼目睹了这名继父的兽行,受害者才将事情缘由一一向这名姐姐透露,进而向警方报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