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在巴生北区警区扣留期间猝死印裔男子巴拉慕鲁干,死者家属代表律师称,死者在监禁期死亡应归类为谋杀,而且应该立即展开调查。
巴拉慕鲁干家属的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和拉蒂花发表联合声明,推事之前已经下令,立即释放巴拉慕鲁干,警方却违反推事的指示,反而导致巴拉慕鲁干离奇死亡。“没有必要对巴拉慕鲁干的死亡进行任何验尸研讯,应直接进行刑事调查和起诉。”
他们说,根据刑事法典第334条,法官必须在拘留期间死亡案件进行调查,而第333(3)条文规定,一旦提起刑事诉讼,就不需要进行研讯。
他们还促请,所有涉及巴拉慕鲁干死亡案件的警察应该停职,如果有必要应该逮捕。
另外,苏仁德兰和拉蒂花质疑,警方不遵从推事释放巴拉慕鲁干,并将他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的命令。
大马人权委员会昨天还宣布,该组织对案件的初步调查表明,警方在巴拉慕鲁干死亡前违反了标准程序,因为没有在傍晚6时后,将巴拉慕鲁干送往莎阿南警区总部的扣留所。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也正在对警方的不当行为单独进行调查,同时也留意到全国一些地方也发生拘留期死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