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偷取26片巧克力,换来一天监禁及罚款1000令吉惩罚。
两天前涉及偷取26块巧克力的保安人员,今天在吉隆坡推事庭被判坐牢一天和罚款1000令吉,有关刑罚从被告在被捕日算起。
承案推事玛尤丁表示,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以一月监禁取代。
被告莫哈末弗达尤被控于12月26日上午11时30分,在武吉免登金河广场的巨人霸级市场,偷取26块总值313令吉69仙的巧克力,因而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进屋或在建筑物内行窃)被控。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
另外,被告在上述时间无法出示身份证或证明身份的文件,因而被罚款3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