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一名26岁女子本月20日遭人投诉,指涉嫌在社交网站面子书发表侮辱伊斯兰教言论,柔州警方昨晚8时,在新邦令金一间民宅逮捕该名女子,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298条文及煽动法令第4(1)条文调查这起案件。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万阿末表示,警方是接到投报,指有人在面子书以“KAVVY PRIYAA”之名发表侮辱伊斯兰教的言论,言论涉嫌侮辱召集伊斯兰教徒祈祷的召唤声。
他说,上述案件将影响到社会和谐,经警方追查下找出涉嫌使用上述面子书账户发表侮辱宗教言论的嫌犯,并展开突击逮捕行动,同时也充公嫌犯的手提电脑及手机,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令第117条文申请延长扣留令。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298条文和煽动法令第4(1)条文调查上述案件。
根据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任何人意图伤害他人的宗教感受,不论是通过言语、动作、声音或讯号等),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煽动法令第4(1)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