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2日讯 )大学预科学院讲师强迫男学生口交遭判处4年监禁,被告不满判决,向高庭提出上诉,辩护律师成功挑出男学生当时全程闭眼,无法确认塞入口中之物为阳具的疑点,被告上诉得直,获无罪释放,被告闻判后与家人相拥而泣。
现年47岁的韩拉,来自马六甲,在东甲大学预科学院担任讲师,育有6名年龄介于7岁至16岁的子女。
2015年10月13日,韩拉被判强迫男学生口交案罪名成立,遭法官鲍兹判处4年监禁,刑期由下判当天算起。
根据控状指出,他被控于2013年8月10日,午夜12时零5分,在上述学院的医疗室企图强逼一名19岁的男生为他口交,触犯刑事法典377B(违反自然性行为)及511项条文。根据上述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或鞭刑。
韩拉不满上述刑罚,向高庭提出上诉。被告代表律师万萨利扎向法庭表示,男学生被逼口交时闭著眼睛,只感觉有皮的物件插入其嘴巴,但无法确认那是否为阳具。
承审的麻坡第二高庭司法专员嘉米尔今日在庭上裁决,地庭法官所判的表面证据不成立,他宣判被告上诉得直。
韩拉在闻判后,喜极而泣,立刻上前与家人相拥而泣。他在步出法庭后,一直闪避媒体的摄影镜头,不愿入镜,紧跟在其代表律师万萨利扎的身后。此案主控官为拉士达慕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