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轰动全国的“副检察司凯文藏尸油桶案”第二被告古纳瑟卡兰今日在法庭上承认协助藏尸和销毁死者车牌,被地庭判决入狱2年,并将转为此案的污点证人。
据了解,现年48岁的古纳瑟卡兰承认主控官所提出的交替控状,因此他原本的谋杀罪名将被撤销,被法官阿兹曼判入狱2年,而监禁的刑期将由他去年9月15日被逮捕当天开始算起。
根据控状,被告和第7名拉威詹德兰被告于2015年9月4日早上7时至9月5日凌晨2时期间,从吉隆坡都达马斯路前往港甘榜双溪沙玛油棕园,因此有理由相信凯文已经遭人谋杀。而被告是在另两名被告的协助下隐藏凯文的尸体,并销毁车牌WA6264Q的轿车,企图为拉威詹德兰、迪尼斯瓦兰、尼玛兰、库纳斯佳兰毁尸灭迹,让他们逃过法律制裁。
第二被告古纳瑟卡兰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201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
而案情指出,被告是在介绍下认识对方,被告和库纳斯佳兰关系密切。
在2015年9月3日,拉威詹德兰带同被告到八打灵再也的餐厅会面,并再结识此案其馀4名被告。隔日,拉威詹德兰表示要向凯文收债,被告和另4名被告分乘两辆车出发,在凯文抵达工作地点时先拦截他。
一行人当天尾随凯文的轿车后方,当凯文停车在路旁时,被告开车前往一家餐厅,而拉威詹德兰则走向凯文的轿车。被告较后接获指示前去购买油桶,并装满洋灰在油桶内,当时他发现里面有一个朔料袋子装著凯文尸体。
被告认为此事不寻常而尝试告诉对方,但是拉威詹德兰不以为然,还表示被告需保持冷静,不要介入此事。
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被告不认识凯文,所发生的事情也不在被告控制范围内,因此被告诚心和家人和全民道歉,因为他的一时之错,除了伤害到凯文家人,也导致总检察署和反贪会失去一名优秀的公务员。
被告代表律师还表示,事发时被告并不知道凯文遇害,他只是负责处理凯文尸体和销毁证据,希望法庭可以轻判他的罪名。
主控官赛夫副检察司表示,考虑到公共利益,他希望可以严惩被告,以反映此案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