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6日讯)峇株巴辖永平华裔承包商遭人当街用铁条致死案,两名被告今日改控误杀罪名,其中一人俯首认罪,被判5年监禁,另一人否认有罪,法官谕令他在本月23日出庭自辩。
两名被告原本是被控谋杀罪名,经多日审讯,麻坡高庭司法专员贾米尔今日裁决谋杀表面罪名不成立,谕令控方改以误杀罪名提控两人。
首被告刘祖炳(61岁,退休建筑工人)对误杀罪名俯首认罪,司法专员判处他坐牢5年,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第二被告蔡成车(62岁,退休罗里司机)则否认有罪,法庭谕令他于本月23日出庭自辩,他选择在证人栏内自辩。
两名被告被控于2015年6月30日,上午10时至11时之间,在永平卫星市大路旁误杀谢汉良(死时58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司法专员贾米尔在宣判前指出,法庭认为控方提出的证据和供词,并不足以证明两名被告是预谋要杀害死者谢汉良,因此法庭裁决被告的谋杀罪名不成立。
他说,基于被告并没有任何意图要致死死者,或造成死者肢体受伤后死亡,所以法庭修改控状,谕令控方指控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
首被告代表律师亚拉罕马修在求情时表示,被告并没携带任何武器到案发现场,警方所取回的铁条是死者带来的。
“被告并没有犯罪记录,在法庭修改控状后,选择认罪,节省了案件审理的时间与费用,我要求法庭判被告最轻的刑罚,让他早日重返社会。”
主控官雪莉玛丽娜副检察司则指出,被告的行为已导致一条生命的损失,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法庭必须严惩被告,借此教训被告及警惕公众人士。
次被告的代表律师朱丽娜说,除了被告之外,辩方也会传召认罪的刘祖炳出庭作证,以证明她的当事人没有涉案。
资料档
2015年6月30日,来自新山的装修商谢汉良开车前往永平承接装修厨房及浴室的生意时,在永平卫星市大街遭人以铁条击中,头部重创,当场倒毙在血泊中。
警方随后取回凶器及将谢汉良遗体送往医院剖验,并逮捕刘祖炳和蔡成车协助查案。同年7月13日,警方把两人提控上法庭。(以上人名皆译音)